个人营销渠道全体内外勤应为防范自媒体宣传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一道防线。各级机构DOA是防范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机构及营销员在公司制度的授权范围内、依据制度流程申请后制作且通过审核后方可发布宣传材料,该宣传材料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各级机构及营销员不得擅自更改其上级机构设计、制作宣传材料的所有内容。制作授权范围内的宣传材料时,各级机构应使用公司具有使用版权的图片及文字。产品的宣传材料应当由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省级分公司设计、印刷产品的宣传材料,应当报经总公司批准。未经总公司审核批准,分公司不得擅自设计印发其他宣传材料,也不得擅自对总公司统一下发的产品宣传材料设计文件在内容、版式上进行修改和变更。营销员不得自行设计、印刷任何宣传材料。各省级分公司负责对产品说明会实行全面管理,以确保分公司举办的产品说明会规范、合规、专业。产品说明会举办单位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新版中意在线“日常事务”系统向省级分公司或经授权的三级机构提出产品说明会的举办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举办。产品说明会召开过程中须由专人全程进行录音或录像,录制的音像资料须由产品说明会备档人员负责保存。
第二类:吸引潜在人群加入,公司的招募材料,保险营销员的招募支持,如对外发布的招聘保险营销人员广告等。第一类:面向客户的销售支持资料,用以介绍、传播和宣传保险产品信息的销售支持资料。第三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设计、印发的其他宣传材料,印制于各种材质上的印刷品、打印稿,以及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传播的宣传材料。产说会(客户联谊会等)相关材料,如会场张贴的海报、发放的宣传页、宣传课件、音频视频等。保险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职责,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负有直接和第一位的责任。《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产品宣传资料制作部门作为合规工作第一道防线,对产品宣传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交由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进行专业审核、及最后一道防线的把关,并对产品宣传资料的合规风险进行专业的、全面的检视,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产品宣传资料制作部门须严格按照合规管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进行修改后方可将相关资料下发使用。强调:1、各部门会签法律合规部的宣传材料等文件,必须先审核把关。2、各机构上报的文件材料,机构法律合规必须先审核把关。
宣传资料管理,(一)新型产品宣传资料由总公司统一管理。省级分公司设计、印刷产品宣传资料,应经省级分公司合规、销售部门审核,报经总公司批准。在总公司统一下发版本上作调整的,应注明修改的内容及原因。(二)严禁私自设计印制宣传资料。除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各级分支机构均不得设计、印刷和修改产品宣传资料。公司不能授权代理人(代理人也不得)设计、印刷和变更改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不得使用与新型产品的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信息披露材料。禁止分支机构及个人在自媒体上宣传非经公司设计、审核的宣传资料。(三)加强宣传资料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各级机构应详细记录宣传资料的发放、库存等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本机构产品宣传资料自查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整改。(四)对违反本规定要求的,将视情况按公司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理。对外发布的招聘保险营销人员广告等宣传材料,应当清楚说明营销职位的工作内容、性质和用工方式,不得以各种模糊的职业称谓和职位头衔粉饰保险营销的工作性质。不得发布宣传保险营销员佣金或者手续费的广告,不得对公司和薪酬待遇进行不实宣传。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交纳入司费用作为成为保险营销员人员的必要条件。保险营销员招聘不得出现员工、工资、薪酬、底薪等误导性用语。广告原则上应有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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