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税优政策将引爆各商业银行新一轮“大战”2022年银保培训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2年9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需求、提升保障水平。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2022年1月1日。关于个人养老金税收政策释放的信号:信号一: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模式为EET模式,即在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购买阶段、资金运用阶段免税,在领取阶段征税;同时还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上限暂定为1.2万元。延伸阅读:EET模式是在补充养老保险业务购买阶段、资金运用阶段免税,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税的一种企业年金税收模式。
其因高效率性,受到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学者的推崇。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政策的形式主要分为八种,并借助字母E(Exempting,代表免税)和T(Taxing,代表征税)的组合来表示:例如,EET模式中,EET是指对雇主和职工向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收益给予免税待遇,但对退休职工从企业年金计划领取的养老金要进行征税;同理有TET、ETE、ETT、TEE、TTE、EEE、TTT等其他7种。为何暂定1.2万元抵扣上限?早在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明确,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要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
政策支持主要就是税收政策,《意见》显示,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人社部、财政部对个人养老金发展进行宏观指导,根据职责对个人养老金的账户设置、缴费上限、待遇领取、税收优惠等制定具体政策并进行运行监管,定期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为何暂定1.2万元抵扣上限?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解释称:1.2万元的上限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从保持适度补充养老水平来考虑。个人养老金的功能是补充养老的作用,补充的水平一方面要结合第一、第二支柱的水平综合考虑,保持三个支柱合理的总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二是借鉴前期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做法,结合试点情况,个人养老金采取了固定额度的办法,比较简便,年度总额度上也保持了衔接。
三是体现增量改革。起步阶段是1.2万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关于个人养老金税收政策释放的信号:信号二:二是,EET模式在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中就有应用,为避免试点效果不及预期,会议决定将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这将吸引更多投资者购买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实际税负为何降至3%?事实上,个人养老金EET模式延用了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方式。
2018年4月,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具体为: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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